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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午上班的地方
對面是個“服務站”
外面空地,原本是提供洽公的人停車的
時間大約是去年底左右
有攤賣“蔥肉餅”的來擺攤
也不知道為什麼
他把整個停車位全佔去了
還很“機車”的掛上一個牌子
上面寫著“此處有設攤,請勿停車”
還很誇張的擺了一個立體“扛棒”
就放在路肩的地方
拜託
那條路就那麼寬
大家(機車騎士)就為了閃那個扛棒
都騎到路中央跟汽車擠在一塊
險象環生
警察看到也都不管
而且經過還裝作視而不見
我已經不滿很久了
昨天
我在上班時
忽然看到一個警察在拍照蒐證
總算啊!!
總算有警察去取締了
我還在想說
如果沒有人去檢舉的話
我要投訴到媒體和“水果日報”了
就是礙於,對面的幾乎每天都會看到我
所以我也就不想理他們
而且老闆也跟我說別去理他們,大家“互相互相”
既然老闆都這麼說了
那我也不好說什麼
不過
昨天看到那一幕
還真是一整個“爽”啊
真的很大快人心
不過...
我猜對面的那個老闆大概過幾天後
又會回復本性,把那塊扛棒給扛出來吧
他在扛出來
我就要真的要趁他不在
然後拍照存證,我要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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